根据合国国际贸易化 33 号建议书,把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定义为:使贸易和运输相关各方在单一登记点递交满足全部进口、出口和转运相关监管规定
的标准资料和单证的一项措施。“单一窗口”主要目标就是要促进贸易的便利化。
从世界各国建设单一窗口的实践来看,“单一窗口”一般都具备以下基本要素,即:一个平台。企业所有申报行为只面对一个平台,相关部门的监管信息
只通过一个平台反馈申报人,各监管部门通过一个平台实施信息共享;一次递交。企业只需向平台一次递交全部申报信息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单一窗口
受理的申报信息,相关政府机构不应再要求企业提交;一个标准。各监管部门要求企业提交的单证和电子数据的格式、种类等,应采用统一的标准规范。
“单一窗口”总体功能规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货物进出口。企业使用该平台,一次递交相关申报数据和随附单证,满足海关、检验检疫和海事的监管要求,无需多次录入。并通过平台查询相
关货物运抵、堆场、查验作业、放行等信息。
(2)运输工具。承运人或代理将各项申报所需内容,一次性录入平台,分别发送各口岸查验单位,查验单位监管审批信息经平台反馈企业。
(3)船舶和贸易许可。企业通过平台,向有关部门申办船舶和货物进出口申报所需的各类许可证、食品药品准许证、濒危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原产
地证等,监管部门将受理申请处理结果通过平台反馈申请人。
(4)支付结算。企业登陆平台,可以实现海关关税、税费(船舶吨税)、检验检疫规费、港建费、查验作业收费等电子支付,查询各项缴费信息;通
过链接,办理外汇结算、出口退税手续。
(5)企业资质。企业可以在“单一窗口”平台上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资格、货物申报资质、运输工具申报资质等各类申请,由平台分发各政府部门进行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6)信息查询。企业可在平台上依据授权查询检索相关信息。
1、一般贸易货物进口统一申报
实现企业在“单一窗口”一次性提交申报信息,分别发送给海关和检验检疫的监管系统,申报结果通过单一窗口反馈。
2、船舶出口岸联网核放
现了海事、海关、检验检疫、边检在“单一窗口”办理船舶放行手续,企业不用再分别到各查验单位办理盖章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