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授权收货人法人代表(或其他指定人)可以在相关进口文件上签字盖章
首次进入上海口岸的化妆品成品(包括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和非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应当在报检时提供以下纸质文件:
⒈产品配方;
⒉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交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
3.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备案的产品(牙膏、口腔牙齿清洁剂(假牙模膏及粉)、盥洗用皂等),提供产品:
1)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包括产品安全性承诺(见附件二)及授权书复印件、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危害识别表(见附件三);
2)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4.进口化妆品企业责任承诺书(附件四)
5.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翻译件(非卖品可提供正品外文标签翻译件),无外文标签的产品只须提供中文标签样张;
进口化妆品货物清单、进口化妆品适用标准说明、进口化妆品包装情况说明、进口化妆品安全承诺书
产地证、生产日期证明(国外供应商提供)、合同、提单、装箱单、invoice、报关委托书
1、化妆品从国外到国内需要多长时间?有没有会影响到货物重量的因素啊?
2、一般采购方是不在现场的,如果遇到单证货重量、体积和实际有误差,应该怎么处理?
3、原产地证和消毒检疫证书等,在中途丢失了,将如何重新办理?
4、如何申请14-21天的进口码头免舱租期? 5、各个不同船公司的柜损如何收费?
6、化妆品市场价格波动大,如何控制化妆品的进口周转时间?
7、如果柜量大,能否有物流服务的优惠?
8、当前海关的审价和采购价会不会相差太远?